招標代碼:04292015040514 設備|
1.招標條件
葫蘆島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中心建設已由 葫蘆島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葫蘆島市水利局,資金來源為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估算價545萬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遼寧文星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受葫蘆島市水利局的委托對2015年葫蘆島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中心建設儀器設備、檢測車輛采購及相關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xiàn)邀請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2015年葫蘆島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中心建設儀器設備、檢測車輛采購及相關服務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劃分為2個標段,各標段兼投不兼中。
第一標段:水質檢測車
第二標段:水質檢測站儀器設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氣相色譜儀 、離子色譜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原子熒光分光光度計、便攜式多參數(shù)水質分析儀、大腸菌群測試儀、超純水機、便攜式水質檢測箱等)
2.3交貨地點:業(yè)主指定地點。
2.4交貨期:簽定合同后30日歷天內供貨安裝調試完畢,并開始組織用戶設備使用培訓。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申請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注冊的并有效的獨立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貨物供應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取得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
3.2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tài);
3.3投標人還須具有遼寧省BBB級及以上信用等級,并將企業(yè)信用等級報告作為企業(yè)投標的有效證件,開標時提供給招標人。投標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應具有與投標人單位簽訂的經人社部門認定蓋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社會養(yǎng)老保險關系證明;
3.4 其他要求:參與第一標段水質檢測車輛投標的單位需提供專業(yè)汽車改裝資質;參與第二標段水質檢測站儀器設備投標的單位需提供儀器儀表或實驗室設備經營資格。
注:投標單位必須同時滿足以上要求,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13時30分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到遼寧文星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沈陽市沈河區(qū)市府大路433號)進行投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勞動合同、被授權委托人有效身份證明(一標段需提供專業(yè)汽車改裝資質);上述資料需帶原件備查并將上述內容的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裝訂成冊辦理購買招標文件手續(xù)。
4.2 招標文件售價:5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3投標保證金:
2萬元(第一標段)由投標單位基本賬戶匯出。
6萬元(第二標段)由投標單位基本賬戶匯出。
開戶行:葫蘆島銀行海上海支行
賬 號:2000 5675 0790 0000 0010
收 款 人:葫蘆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投標保證金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3日,按招標文件的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以到賬為準,投標截止時間之后遞交的投標保證金將被拒絕。
請投標人在匯款時務必注明所投標項目的招標編號,否則,因款項用途不明導致投標無效等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5年11月11日13時30分,開標地點:葫蘆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葫蘆島市高新園區(qū)創(chuàng)業(yè)大廈后院)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7.發(fā)布媒體:此公告同時在遼寧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葫蘆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葫蘆島市水利局
招標代理機構:遼寧文星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陽市沈河區(qū)市府大路433號 郵 編:110013
聯(lián)系人:王 超 電 話:024-22722298
傳 真:024-22722158 郵 箱:wxzb2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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