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碼:04122016050317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由鞍山市交通委員會以鞍交委規(guī)發(fā)(2016)205號《關于下達鞍山市2016年農(nóng)村公路助推精準扶貧工程超前實施路線預安排計劃的通知》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岫巖滿族自治縣交通局,工程建設資金來自省補助資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岫巖縣。
2.2工程規(guī)模:本項目共包括8條線,路線全長14.5公里,共含橋梁10座
2.3施工合同估算價:553.2萬元; 2.4招標范圍:路面、橋梁工程。 2.5工期要求:2016年10月20日開工至2017年6月30日竣工,計劃工期254天。 2.6質(zhì)量要求:合格 2.7其他要求: 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zh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jīng)理(建造師)須具備[公路工程貳級(含)以上建造師]資格。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施工招標對投標人的資質(zhì)要求:不要求提供設計資質(zhì) 。 3.4 其他要求:
3.4.1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3.4.2投標授權人的委托代理人應具有與投標人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經(jīng)人社部門認定蓋章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關系證明.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應持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zhì)證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一份),以及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投標授權人的委托代理人應具有與投標人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經(jīng)人社部門認定蓋章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關系證明,到鞍山市縱橫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鞍山市鐵東區(qū)南長甸街53棟)進行報名和購買招標文件。
4.2 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
4.2.1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為壹拾萬元;
4.2.2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均須在開標前完成;
4.2.3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單位基本賬戶轉出,將投標保證金收據(jù)復印件附在投標函后,投標人未能夠按時前提供繳納憑證的,其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在鞍山市縱橫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詳細地址)鞍山市鐵東區(qū)南長甸街53棟購買招標文件。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 元(人民幣),其中: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10月13日13時30分,地點為岫巖滿族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公共行政服務中心7樓)。
6.2 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
6.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已在遼寧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上發(fā)布,同時在岫巖縣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上發(fā)布。注:招標公告發(fā)布時間不得少于5天。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岫巖滿族自治縣交通局
地址: 岫巖縣
郵編: 114000
電子郵箱:
電話: 0412-7823871
傳真:
聯(lián)系人: 李通
開戶銀行:
賬 號: 招標代理機構:鞍山市縱橫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鐵東區(qū)南長甸街53棟
郵編: 114005
電子郵箱:zonghengjianli@163.com
電話: 0412-2623002
傳真: 0412-2623002
聯(lián)系人: 尹云峰
開戶銀行: 交通銀行鞍山匯城支行
賬 號: 213311660018010006952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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