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研究會成員,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優(yōu)秀、精英律師。2004年政法專業(yè)畢業(yè),沈陽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沈陽日報》、《沈陽晚報》、《地鐵報》、“沈陽網(wǎng)”、《青年科學》雜志、《晚晴報》、《衛(wèi)生與生活報》、《人生十六七》雜志等六報兩刊一網(wǎng)),遼寧電視臺《正在行動》欄目律師團律師,《法律110》、《法律顧問》等知名法律網(wǎng)首席專家律師。
從事法律實務工作十余年,對于案件事實以及法律適用具有獨到見解和獨特的辦案模式。先后為萊茵河畔、春江花月、環(huán)球國際大廈66層、金葉帝王花園、金葉東方明珠、造化臺灣第一村、世代龍城、世代書香等房地產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為某地產集團董事長組建的不良資產項目團隊運作了數(shù)十億元的不良資產并購、債權債務重組項目;曾擔任于洪房產局、拆遷辦、擔保公司、防水工程公司、投資公司等十余家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為客戶構建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推進法律風險防控由救濟型向預防型轉變,由參與型向參謀把關型轉變,由粗放事務型向精細管理型轉變,及時、有效地為客戶防控法律風險聯(lián)動的商業(yè)風險,降低經營成本、挽回經濟損失。辦理了數(shù)十起疑難訴訟案件,取得了較為良好的成效,均獲得了當事人的好評。
自信人生三十多年,游離于學者、法官、商人、律師之間,獨立思考人生與社會,不媚俗、不自欺,期冀為法治之確立作綿薄的努力!期望為企業(yè)和私人的發(fā)展和幸福奉獻一份陽光……
執(zhí)業(yè)準則:誠信立身、潛心做事、恪守秘密、客戶至上,善為小事成大事。
座右銘:對事實的考慮永遠要先于對法律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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